——我喜歡把你們寫在風景後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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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從高中漸漸淡出了部落格,書寫的習慣便是在日記本裡面繼續著。習慣用自動鉛筆在在空白的紙頁上寫著寫著,幾年下來就累積了四五本。我在那時開始練習寫繁體字,看著一排簡繁參半的字從歪斜變得端正,從遲疑變得熟練,也曾交過幾個筆友,擁有過一段短暫的寫信又寄信的旅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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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寫明信片,那較是兩年前剛上大學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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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以來有個相熟的學姐在香港唸書,我時不時會收到她從異國寄來的風景,像東京,像胡志明市,像台灣,以及她在港大的日子。打開信箱發現相片般大小的卡片,風景背後是郵戳是郵票是整整齊齊的手寫字體,內心的雀躍總是難以壓抑。後來每每被出發旅行而想要帶手信回來的友人问及,我總回答明信片就好,彼此因互相清楚而不必費時地假設。